本报消息,
12月
12日,意内政部发出通知,对于已经在邮局递交延期居留申请并持有居留回执的非欧盟国家移民,圣诞期间可以持居留回执经由其它申根国家返回原居住国,有效期限为
12月
14日至
2008年
3月
31日。
在此期限内,凡已经在邮局递交延期居留申请并持有由邮局发放的居留回执的移民可以持居留回执经由其它申根国家出入意大利,出入境时,只需在边境出示护照、居留回执和过期居留即可。通知中还首次规定持居留回执不仅可以经过机场海关,还包括海上和地区边界海关,比如可以去西班牙并从那里登机到摩洛哥。
对于那些因为工作或家庭团聚来到意大利的移民,如果还没有收到第一次居留,可以持居留回执和入境签证回国,但需要在同一个海关出入境,而且不能经过其它申根国家,其中通知还包括了将在
12月
21日加入欧盟的其它
9个申根国家: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捷克。
今年暑假期间,内政部也曾下发了可以持居留回执经由申根国家出入意大利的通知,但新通知有效期则持续到复活节以后,同时也可以通过海上和地区边界海关,通知特别强调,有效期限过后,持居留回执将不能经由申根国出入境。(